總獎金十萬!2012新北市.心體驗都會風華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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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新北市.心體驗徵文比賽開跑囉!!
總獎金高達10萬元, 只要將您的遊記上傳(500字以上,一點都不難!)到活動網站
就可以參加比賽囉!!

投稿日期:101年10月17日(三)中午12時~101年11月24日(六)
趕緊把握機會…一起來A獎金吧!! GOGOGO! ( 圖片來源:新北市.心體驗 )
總獎金十萬!2012新北市.心體驗都會風華徵文比賽

 

 
新北市近年來致力於推展觀光,多出了好多以前不曾注意的美麗景點
就等各位去發掘囉~ ^^

報名網址:http://www.nhnt.org.tw/rule.aspx

活動期間
投稿期間:101年10月17日(三)中午12時~101年11月24日(六)下午5時截止。
網路票選:101年10月17日(三)中午12時~101年11月26日(一)下午5時截止。

參加資格:
凡加入「2012年新北市心體驗」粉絲團之民眾,即可參加。


獎項:共21名
1.10組行程各選出首獎、二獎各1名,共20名:
‧每組行程之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1紙。
‧每組行程之二獎:1名,獎金新臺幣3,500元及獎狀1紙。
2.網路人氣票選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1紙。

投稿說明:
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稿。
以「都會風華―新北市•心體驗」之10組特色行程為主題,寫下您對景點、體驗活動的印象與心得,並上傳與文字內容相關之照片即具參賽資格;文章須500字以上,照片須2張,黑白彩色不拘,須清晰可見。
每位參賽者可上傳之文章篇數不限,惟作品一旦送出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
影像規格:照片建議符合以下規格。
‧格式:一律上傳JPG格式,檔案大小請壓縮至3MB以內,解析度150dpi以上。
‧尺寸:像素需為2048 X 1536以上,比例以4:3為佳。
若投稿作品文字內容相同或照片角度相同,均視為同一作品,僅列一件投稿作品。

活動說明:

投稿參賽或按讚投票之網友,請先加入「2012年新北市心體驗」粉絲團會員。
參賽者上傳作品後,於投票期間,可邀請朋友上活動網頁幫作品按讚。參賽者作品獲得票數最高者,即可獲得網路人氣獎。
參加網路投票者,每人每天可投3票給不同作品;至截止日網路得票數最高之作品,可獲得「網路人氣票選第一名」獎項。

評選方式:
作品評審:聘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選出各組行程之首獎、二獎作品。
評分標準:依文章主題與特色體驗行程描寫70%、照片30%進行評分。
作品如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得獎公布日期:預於101年11月30日於網站公告,倘有變更,再另行於網站公告。

注意事項:
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嚴禁盜用他人作品,若經發現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著作權屬實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將追回獎金及獎品,其獎項不另遞補,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競賽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為擴大計畫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主辦單位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致酬。
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各組行程首獎、二獎之得獎者不得重複,惟投稿不同路線獲獎者及網路票選人氣第一名除外。
為保障參賽者的得獎權益,請參賽者確認所填寫之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便獲選時聯繫事宜。若因資料填寫不實、不完整,致無法順利送出獎項,則該獎項將視同無條件放棄,亦不另行抽出遞補者。
得獎名單公佈於活動網站,並於公佈後一週內以E-mail通知得獎人。公佈一個月未領取者,視同放棄中獎權益。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得獎者需依規定留存身份證影本且倂入所得稅依法申報。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依法代扣中獎所得稅金10%,外籍人士則須代扣得獎所得稅金20%。
作品得獎者之頒獎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如參加活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抽獎資格:
凡有惡意擾亂活動之登錄者,經工程師查證為惡意擾亂者。
利用電腦、網路之漏洞(如:攻擊程式、登入認證,及其他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進行抽獎者。
採用不正當之行為參加活動(如:入侵資料庫、改封包,及其他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機器人大量輸入資料等)。
活動獎項之寄送地址限臺、澎、金、馬地區。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活動內容、更換獎項內容或暫停本活動進行等之相關決定。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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